1.目的:保证实验室有足够数量的合格的具备开展该类实验能力的实验人员。
2.适用范围:适用于实验室人员配置、管理、培训及考核。
3.负责人:
4.细则:
4.1 人员要求
4.1.1 本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为医学检验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专科以上学历。
4.1.2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参加卫生部或省临检中心举办的PCR技术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4.1.3 对于新进入本室的人员,如尚未取得PCR技术培训合格证,应在实验室有培训合格证的上级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实验工作,实验报告由有资格人员出具,并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取得上岗培训合格证。
4.2 人员配置
4.2.1 实验室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
4.2.2 各级技术人员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
4.3 人员培训及考核
4.3.1 实验室负责人或负责人指定人员参加每年卫生部PCR室间质评总结会。
4.3.2 实验室工作人员每1~2年至少参加1次PCR技术的省级或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参加相关学术交流会议。
4.3.3 安排未取得上岗培训合格证的工作人员在合适的时间内参加技术培训。
4.3.4 科室不定期组织实验室内部实验人员学习、更新核酸扩增方面的相关知识,提升自身的理论学习水平。特别是在标本接收区采血、接收标本的人员,需定期对其进行有关核酸扩增技术,标本采集、保存、运输等知识的培训。一些科室的送检标本由该科室的人员送到标本接收区,对这些临床医护人员也要定期进行有关核酸扩增技术,标本采集、保存、运输等知识的培训。
4.3.5 本实验室工作人员每年进行考核一次,考核内容:
a) 日常工作质量
b) 室内质控测评
c) 室间质控测评
d) 在抱怨处理中的表现
4.3.6 本实验室工作人员实行严格奖惩制度,有下列表现者可受奖:
a) 工作质量高,质控测评成绩优秀者
b) 有科研能力,并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论文发表
c) 有独创性工作成果,经鉴定认可者
d) 受到有关部门或群众嘉奖者
有下列情况者将受到惩处:
a) 质量问题较多,质控测评成绩不合格;
b) 不遵守规章制度并造成一定影响;
c) 不求上进。
4.3.7 本实验室工作人员奖惩方法分精神及物质两类,经实验室上报医院及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4.3.8 本实验室工作人员均建立业绩档案,实行能进能出制度,不断吸收高质量人员,加强培训和提高,对于不适合本室工作的人员要及时调离。
4.4 人员管理
4.4.1 实验室建立所有工作人员的技术档案,包括:学历、任职资格、发表论文、研究成果、培训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4.4.2 技术档案分文本档案和电子档案,文本档案每年更新1次,电子档案随时更新。
5. 本文涉及以下表格
实验室主要负责人简历表
PCR实验室工作人员一览表
培训申请表
年度培训计划表
培训记录表
员工培训履历表
人员档案卡